伊犁事件 10月16日,新疆《伊犁晚报》的一则判决消息并未引起内地社会过多的关注:案犯阿卜杜勒·迈吉德和阿卜杜勒·艾哈迈德以“危害国家基本利益”被判死刑。相当数量的新疆当地媒体对此只字未提。 10月15日执行的枪决有一个重要的因由:分裂分子牵扯到了1997年震惊中外的伊犁事件,这一官方定性为“2·5”打砸抢、骚乱事件的暴力恐怖活动曾造成9人死亡,200多人受伤,死刑犯之一的阿卜杜勒·迈吉德被指认是此次恐怖活动的发动者。 曾经从事法制新闻报道的马女士不知道16日登出的那条消息,但她知道伊犁事件。10月26日,再次提及当时的情形,她的惊骇之情同4年前没什么不同。与大多数没有类似经历的人一样,仅仅从图片上,她就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了暴力恐怖犯罪给人带来的巨大冲击和胁迫。那是一张拍自伊宁市人民医院附近的图片及其解说: ——一对青年夫妇春节回家过年,在人民医院十字路口遇到了恐怖分子。“那帮人揪住女的头发,她的胳臂完全反剪过来。他们在她脸上乱割乱划,连踢带踏,当时就被打死了,那个男的也被打得不像样子。” ——一个回家探亲的战士途经前进街时,被石头活活砸死;一个乡文化站的秘书在伊犁街街口被他们用刀捅死后,又被扔进点燃的纸堆里焚烧;一个50岁左右的内地来此打工的三轮车夫在胜利路南端被暴徒用石头、棍棒活活打死;一家三口人在家中被突然闯入的恐怖分子打成重伤…… 被描述的仅仅是一小部分,在近千幅图片和500多件实物同时出现在“新疆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展览”上,除了“2·5”伊犁事件,1996至1997两年间发生的数起颇有影响的暴力恐怖事件也同时出现在展览上。 研究恐怖主义的专家认为,在新疆恐怖活动与反恐怖斗争的进程中,很重要的一点是:1997年的“2·5”伊犁事件是一个升级的标志,也是恐怖暴力活动的一个顶点。 2月5日及随后几天的恐怖活动的规模是空前的。伊宁市新华东路派出所所长开始注意到塔西来甫市场中突然窜出的骚乱分子时,他们还只有30多人,随后迅速扩充到数百人直至上千人。 在伊宁市政府任职的一名官员事后看过当时拍摄的录像,录像出现了这样的镜头:他们高呼“把汉人赶走”、“把抓的人放出来”的口号,而政府发给他们的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等证件都被一一烧毁。最极端的表现是,很多人边走边脱掉“汉人”的衣服,在2月5日——距春节还有两天,距肉孜节还有5天的寒天冻地中,有些人脱到最后就全裸着往前走…… 警方后来调查的结果表明,几个“2·5”事件中的骨干分子从喀什、和田分别到达伊宁,他们走街串巷,神秘地说:“不要问我的地址,不要问我名字,我是安拉派来的。”那时他们就强制群众烧毁身份证、结婚证等,他们说:“这才是一个真正的穆斯林。” 我想问的是,为什么到了现在才把这个问题拿出来说,早干什么去了,而一味的强调民族友好,民族团结,以及优待少数民族的结果难道就应该得到他们上面的报复吗?到底是谁脑袋有问题?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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